我国生活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和政策导向
文章导读
本文通过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相关部委的八个政策文件、全国范围的五次专题会议,系统分析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导向,以方便大家学习领会
一、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垃圾处理中的‘邻避’困局能不能从根本上破解。”
“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要研究总结浙江等地的好经验,加快在全国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方案,发布后各地方要认真贯彻落实。”
“要加快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法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
“像生态文明试验区、北京上海这类国际性大都市、各地新城新区等就应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作出表率。”
“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得好的地区要表扬,做得差的要批评。”
“党政军机关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制度。”
“要增强文明素质教育,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幼儿园抓起,培养全社会良好习惯。”
“要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理的系统性设施建设。”
“各地在编制市县空间规划中,要对垃圾焚烧厂提早布局,明确厂址,破解‘邻避’困局。”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明了垃圾分类“三个关系”的重要意义,确定了“三化四分类五原则”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构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顶层设计。
二、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
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上海市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表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垃圾综合处理需要全民参与,我关注着这件事,希望上海抓实办好。”并指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
总书记把垃圾分类这一关乎文明、民生和环境的“关键小事”提到了就是“新时尚”的新高度和新境界。
三、46个城市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文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区域: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第一批分类示范城市等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主要目标:到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强制主体: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
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再因地制宜选择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类别。
四、党政机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7年6月12日,国家机关事务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基本要求:要切实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目标:在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保障措施:各地区要将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五、医院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2017年9月13日,国家卫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实施范围:所有医疗机构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工作目标:到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六、军队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10月31日,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
基本要求:各军队单位要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工作目标:到年底,军队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准确分类和收集,与驻地的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有效衔接;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驻军单位,生活垃圾的总体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七、学校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018年1月16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总体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具体做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
工作目标:到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八、社区示范实现“三个全覆盖”
2017年12月20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工作计划: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机构率先: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街道示范: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形成模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考核指标: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九、100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区
2017年6月6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示范地区:在100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示范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示范目标: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有关县(市、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进行推广,到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十、建立“月报送、季通报”制度
2018年6月14日,住建部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月报送:各城市要在每月5日前,通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在线报送系统报送上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信息;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报送上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查报告。
季通报:住建部将通过材料核查和实地抽查,负责每季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取计分制,住建部每季度向各城市人民政府通报考核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十一、全链条推进垃圾分类系统工程
2017年4月24日住建部在北京市召开垃圾分类工作“媒体座谈会”,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出席。
四个环节: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全链条推进,特别是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要主动作为。
五项工作:分类投放的普及,需要让居民养成习惯,而习惯的养成首先要让居民分得明白、分得方便。垃圾收集处理首先要保证安全,要尽可能做到对垃圾精准分类,把危险物剔出来,把污染物处理好。分类回收要与末端处理和资源利用相衔接,分得精细、分得合理。分类运输是衔接回收与处置的关键环节,要继续加大运输环节的建设与投入,以科技进步不断推动和促进垃圾分类的后端改良。在处置环节要用“共享”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
十二、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
2017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参加会议。
两个时间节点:到年,各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46个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年,各城市全面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六项工作重点:一是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二是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是要加快立法进程,为垃圾分类提供长期保障。四是要抓住重点环节,做到分类投放精准、杜绝先分后混、分类运输系统健全、分类处理设施完善。五是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六是要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步伐,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十三、垃圾分类是当前一项政治任务1
2018年8月30日在北京市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住建部副部长易军出席会议。
站在政治的高度: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的“关键小事”,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对公共机构要求:公共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应进一步扩大推进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范围,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类公共机构全覆盖。垃圾分类是一个全社会的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投入。
对机关干部要求:党政机关干部要为群众作出表率,要增强硬约束,坚决从我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把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
十四、着力解决垃圾先分后混问题
2018年9月26日住建部在武汉市召开“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会”,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出席会议。
坚持问题导向:要坚定工作目标和信心,以“广泛性、日常性、专业性、闭环性、系统性”研究分类工作,按“三化、四分、五原则”开展分类工作,特别 要解决垃圾先分后混问题,进一步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设备与分类投放的衔接。
寻找重点突破:要找准工作突破口,主要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法律制度等方面攻坚克难,同时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发动和系统建设上。
纳入绩效考核:要扎实推进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十五、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2月21日在上海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参加会议。
三个时间节点: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五项重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要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促进一代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三是要以社区为着力点推进,聚焦城市社区,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四是要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五是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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